6月12日上午,文化部在京召开促进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视频会议。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张新建在会上详细解读了文化部制定并于近日下发的《关于促进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的若干意见》。
张新建副司长在会上首先介绍了当前我国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状况:据不完全统计,当前全国民营院团已超过6800家,涵盖戏剧、曲艺、歌舞、杂技、魔术、马戏、木偶、皮影等众多艺术门类,年演出200万场以上,涌现了河南宝丰、浙江嵊州、辽宁沈阳、安徽临泉、江苏如皋、福建莆田等典型地区和河南小皇后豫剧团、吉林东北风二人转艺术团、江苏如皋市九华通剧团、北京一九九八国际青年艺术剧团、浙江省杭州三江越剧艺术团、四川德阳杂技团等优秀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安徽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1300余家,江苏民营剧团近1000个。
文化部6月3日正式下发的《关于促进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的若干意见》主要包含三个方面: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三、深化管理,加强服务,为民营文艺表演团体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其中提到各地文化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设立民营文艺表演团体专项扶持资金,努力协调金融机构为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提供贷款,运用扶持资金为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提供贷款贴息服务,对优秀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实行以奖代补措施。文化部争取中央财政设立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专项资金。从事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艺术表演形式的文艺表演团体和中宣部、文化部等部门表彰的服务农民、服务基层优秀民营文艺表演团体,举办非涉外营业性演出活动时,不再报演出地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审批,改为事前告知性备案。出台有关民间演出经纪人管理的制度规定,定期组织民间演出经纪人开展法规培训和业务指导。
张新建副司长在讲话中表示,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和国有院团互为补充。要从根本上解决基层群众文化生活贫乏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发挥基层群众自身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心连心”是送文化的,“心连心”走了,但基层群众还可以“手拉手”种文化。人才缺乏、管理粗放、艺术水准偏低以及违规活动时有发生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影响力和信誉度,制约了进一步发展。文化部将派出几个调研组赴部分地区专题调研民营院团发展问题,与地方行政部门一起研究制订扶持民营院团发展的方案和对策。一些地方文化行政部门对民营院团的认识还停留在“业余剧团”、“草台班子”的层面上,个别地方甚至还存在故意刁难现象。希望各级文化管理部门切实转变观念,为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做好服务工作。也希望新闻单位关注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宣传民营文艺表演团体,使他们的优秀剧目、优秀演员为大众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