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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公告

中关村启动今年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中关村启动今年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布日期:2008-03-03


 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发布了2008年专项资金资助工作申报通知,其中无偿资助的一般项目每项10万元,重点项目每项15万元。

  据了解,中关村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是为了加强示范园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而设立的财政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局和市知识产权局共同监管。专项资金分为专利战略专项资金、专利创业专项资金、专利质押贷款贴息专项资金三种,其中前两者为无偿资助,后者则按照当年所需支付利息的50%予以补贴,每个企业每年贴息额不超过20万元。

今年的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将于7月份确定资助名单,之后拨付资金,并于次年年底对项目组织验收。

关于申报2009年度示范园区专利创业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加强示范园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根据《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京财文【2007】2868号),资助示范园区企业专利产业化项目。现就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企业具有较强研发实力,拥有一定数量的授权发明专利。
    (三)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健全、制度完善,配有专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每年有相应的资金用于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
    (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五)在同等条件下,对加入中关村“专利引擎”计划的企业、园区内重点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单位优先予以资助。已获得同类资助的,不再重复资助。
    二、专项资金支持具备以下条件的项目:
    (一)项目的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预期目标具体、经费预算合理,便于过程管理与考核;
    (二)项目必须由申报单位匹配相应资金,且配套资金占总预算的比例不低于50%;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相关经验、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
    (四)项目实施对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产生明显的推动作用;
    (五)项目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须具备至少一项授权发明专利,且专利权属法律状态明晰,即专利权人为申请该项目的企业。
    三、支持额度
    专利创业专项资金,资助额度分为10万元和15万元两类。
    四、申报与受理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自主申报,各园区管委会和专业孵化器也可组织相关企业集中申报。
    (二)项目申报单位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5.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工作人员身份证明材料;
    6.专利授权证书及专利权登记薄副本;
    7.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如专业机构出具的中关村企业信用评级报告、行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质量认证、环保证明等)。
    (三)申报程序:
    1.登陆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网站 www.zgcip.org.cn,下载填写项目申报书;
    2.发送申报书电子文本至邮箱 transcenter@zgcip.org.cn ,qijiaxuan@zgcip.org.cn;
    3.申报书电子文本经审核确认后,报送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六份,相关材料原
    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4.申报时间:2008年3月-4月,园区企业提交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纸制资料请用A4幅面按正规书籍粘胶简装装订。装订顺序为:申报书、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上要求的其他附件。请对全部资料标明页码并制作目录;
    2.电子版请以Word格式录入,内容为与纸质资料一致的申报书和项目可行
    性分析报告。
    (五)受理单位: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海淀区知春路23号量子银座三层)。
    (六)联 系 人: 齐佳旋、杜苏鹏
    联系电话: 82356358-262、261
    附 件:《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专利创业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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